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
 当前位置: 首页>>通知通告
中共朝阳区委统战部选聘法律顾问公告
【 发布时间:2024-12-16 信息来源:北京市朝阳区委统战部 】【收藏此页】【打印【关闭】

中共朝阳区委统战部选聘法律顾问公告

 

为进一步加强统战领域法治建设,提高依法决策质量,中共朝阳区委统战部拟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法律顾问事宜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项目名称

区委统战部法律顾问项目。

二、项目内容

(一)主要工作内容

1. 为我部重大决策、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;

2. 参与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、论证、合法性审核;

3. 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,协助起草、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和以统战部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;

4. 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、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;

5. 参与处理行政复议、诉讼、仲裁等法律事务;

6. 适时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及宣传普法工作;

7. 其他需要的常规法律服务

(二)法律顾问服务单位要选派1名法律顾问负责具体工作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

1. 中共党员,政治素质高,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;

2.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、较强的国家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;

3. 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,未受过刑事处罚、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;

4. 聘任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(熟悉统战业务知识等)

(三)法律顾问服务单位要选派1名法律顾问助理协助开展工作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

1. 协助法律顾问工作,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;

2.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、较强的国家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。

三、合同期限及金额

合同期限1年,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。项目预算金额不超过12万元/年。

四、申报材料

报名参与比选的律师事务所(比选响应人),请于20241220日上午12:00前,将比选响应文件(双面打印,30页以内)加盖骑缝公章后报送朝阳区委统战部。

(一)身份证明等文件

1. 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件复印件;

2.  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;

3.  律师事务所委托负责人以外的人员参与比选的,还应提供律师事务所授权委托书,参与比选的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;

4.  律师事务所拟选派律师的执业证复印件及简历,拟选派律师助理的简历。

(二)报价材料

1. 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具体服务项目;

2. 法律服务费报价明细表。

(三)律师事务所简介等其他材料

联系方式

办公地址:朝阳区团结湖北五条5号楼

联系人:姬越

联系电话:65094091

 

 

中共朝阳区委统战部

20241216

附件1: 241212中共朝阳区委统战部选聘法律顾问公告.doc